8月26日,海关总署党校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海关总署党校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校长李晋主持会议并讲话,海关总署党校专职副校长朱洪做重点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吸收近年来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实践中的新鲜经验,对党校(行政学院)办学治校的方方面面作出进一步规范,是做好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基本遵循。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要把学习《条例》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明确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职能定位、总体要求、目标原则、设置和体制,重点说明了开展常态化培训特别是基本培训相关内容,并从党校办学治校的方方面面做出进一步规范,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条例》是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基本法规,是做好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基本遵循,对于提高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发挥着重要作用。
会议要求,要深入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要坚持党校姓党,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上率下,在各层级开展好学习培训、宣传宣讲和研究阐释,做到原原本本学、新旧对照学、联系实际学,营造“学、懂、用”的浓厚氛围。海关总署党校要全面发挥“一主三重要”功能,强化“政治学校”属性,进一步完善学制和班次设置,坚持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中心内容和首要任务,着眼于提高海关干部的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和履职能力;不断提升教学的政治水平、政策水平、学术水平、专业水平,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海关纪检监察等学科建设;加强有组织科研,聚焦总署党委中心工作,推动教学、科研与决策咨询相互促进、协同发展,发挥好智库作用;进一步严肃培训期间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学员培训情况考核,进一步健全向组织人事部门反馈机制;坚持人才强校战略,突出抓好教师队伍建设,统筹加强教师、管理和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条例》发布以来,海关总署党校坚持校领导带头,通过个人自学、全文对照、集体研讨交流等学习形式,结合党校工作实际,扎扎实实找差距、提方案,准确领会各项新部署、新要求、新规定,努力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更好践行“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党校初心,推动新时代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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